温州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业务的申请条件及资料介绍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18:28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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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标价机厂家
今年30岁的王华是温州市人,目前在温州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。工作稳定,经济收入不错。这不,前段时间王华刚刚申请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,现在想办理“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”业务。于是想问问:温州“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”业务的申请条件及资料常识。
针对王华的这个问题,借贷网的房贷专家来为其说明介绍。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,温州市“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”业务申请人需符合如下条件:1、已在本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;2、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存在逾期余额;3、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近一年内逾期记录少于3期(含3期);4、申请人为夫妇双方的,必须双方同时到场申请委托,不准借款人配偶单方申请;5、申请人根据每月还贷额及还贷账户存款情况,自行确认还贷资金是否充足,如不足需及时向还贷账户存入补充资金,保证每月足额还款;6、申请委托提取还贷期间,申请人不得再办理按月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。此外,关于申请时,需携带:1、身份证明材料、婚姻关系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及复印件;2、《温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内转还贷申请表》;3、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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